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|第4条:无偿献血,助人利己。
2020-04-22 09:25:0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黄珩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892

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|第4条

无偿献血,助人利己。

献血救人,是人类文明的表现。无偿献血利国、利人、利己、利家人。

适量献血是安全、无害的。健康的成年人,每次采集的血液量一般为200毫升,最多不得超过400毫升,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规定,“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”,“对献血者,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,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。”血战是采集、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,一定要到国家批准的正规血战献血。

责编:黄珩

来源:永兴县融媒体中心

要闻
编辑推荐1
编辑推荐2
我要报料

  下载APP